中國對進口氨綸產品徵收反傾銷稅
商務部決定對進口氨綸產品,徵收反傾銷稅。據商務部13日消息,商務部發布第74號公告,公布對原產於日本、新加坡、南韓、台灣地區和美國進口氨綸反傾銷調查的終裁決定。商務部裁定,原產於日本、新加坡、南韓、台灣地區和美國進口氨綸,存在傾銷,中國氨綸產業遭受了實質損害,同時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並決定對該被調查產品徵收反傾銷稅。反傾銷稅徵收範圍為0%—61.00%。氨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列為54024920、54026920,該產品是一種主要成分為聚氨基甲酸酯的,具有線性鏈段結構的合成彈性纖維。氨綸具有纖度細、強度高、比重纖度細、強度高、比重小、彈性模量大等特點,並有優良的耐化學藥品、耐疲勞性、耐熱性、耐光老化等性能。主要用於高級休閒服、游泳衣、運動裝、針織衫、內衣褲、襪子、醫用綁帶等領域。去年4月,商務部開始對原產於日本、新加坡、南韓、台灣地區和美國進口氨綸進行反傾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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