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正式发出通知,指出由于目前国内银行,向外汇投资者提供的杠杆交易倍数,远远超出国际水平,而且评估市场风险、客户风险不足的情日益突出,故此需要进一步规范,暂停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
该会指出,通常境外银行开办向投资者提供的具有杠杆交易性质的外汇交易业务,一般的倍数为10倍左右,不过国内则达10至20倍,甚至高达50倍,远超过国际上普遍可接受的杠杆倍数。
银监会指出,主要是鉴于该业务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日益突出,市场需要进一步规范,银监会将研究制定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办此业务的相关管理办法,而在相关管理办法正式发布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开办或变相开办外汇保证金交易业务。同时,银行还要在《通知》下发5日内将已从事此业务客户数量、保证金总额、交易头寸总额、客户总体盈亏状及采取的风险管理措施等情报送银监会,并在此后将上月情每月报送,直到已从事此业务客户完全结清交易仓位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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