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正式發出通知,指出由於目前國內銀行,向外匯投資者提供的槓桿交易倍數,遠遠超出國際水平,而且評估市場風險、客戶風險不足的情日益突出,故此需要進一步規範,暫停所有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
該會指出,通常境外銀行開辦向投資者提供的具有槓桿交易性質的外匯交易業務,一般的倍數為10倍左右,不過國內則達10至20倍,甚至高達50倍,遠超過國際上普遍可接受的槓桿倍數。
銀監會指出,主要是鑑於該業務市場風險、操作風險等日益突出,市場需要進一步規範,銀監會將研究制定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此業務的相關管理辦法,而在相關管理辦法正式發布前,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開辦或變相開辦外匯保證金交易業務。同時,銀行還要在《通知》下發5日內將已從事此業務客戶數量、保證金總額、交易頭寸總額、客戶總體盈虧狀及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等情報送銀監會,並在此後將上月情每月報送,直到已從事此業務客戶完全結清交易倉位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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